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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二00九年度企业年检即将开始,根据枫泾工商所要求,请于4月27、28日到枫泾经济区上海办事处(南丹东路238号20楼D座)进行工商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对象:
1、2009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在枫泾工商所管辖区域内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应参加2009年度企业年检。
2、凡是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的企业,应当先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否则不予年检。
3、经营期限、执照有效期限在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企业应当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年检。
4、实收资本分两年到位的企业,在201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先办理增资后再年检。
二、 工商年检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含分子机构);
2、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4、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现场填写《年检报告书》;
6、凡是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7、提供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8、外省市、本市外区(县)在我区设立登记的分子机构还需提交其隶属企业母体当地工商部门参加年检证明或者盖有年检合格章的母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年检费用:50元
四、咨询电话:021-64695547、021-64696004 、021-57351155
五、特别告示:请仔细阅读
如公司不再经营,请到枫泾经济区服务中心(枫泾镇新枫路135号)上缴该公司所有工商、代码、税务、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所剩余发票、公章、银行基本帐户撤销单及银行开户清单等涉及公司的所有材料。
特此通知
上海市枫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0年4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