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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税务政策变化汇总
发布日期 2010-06-11    作者    来源

近期税务政策变化汇总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2. 实收资本80万以上,职工人数10人以上(批发企业);
  3. 零售企业需看场地(场地必须为商铺);
  4.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2010年7月份起)
  5. 辅导期为3个月(当月认定的为当月资格,次月报税;申请提供材料不变);
  6. 辅导期转正不需约谈,也不需再提供资料;
  7. 关于老企业辅导期转正

老企业辅导期转正不需提供资料;

  1. 小规模企业

2010年7月1日起,自动累计连续12个月的应税销售额达到80万元;40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所提供材料,20个工作日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服务中心整理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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